東莞滅鼠公司使用滅鼠劑的操作規則
(1)東莞滅鼠公司使用的滅鼠劑及其毒餌包裝須有清楚明顯的標簽,要特別注明是有毒或劇毒物質。專人、專柜保管,不得和其他藥品、食物等混放。
(2)發放滅鼠劑要登記,做到賬物相符。運輸中應輕搬輕放,防止包裝損壞、藥品流失。東莞滅鼠公司如發現有滲漏、破裂現象,應重新包裝。
(3)配制毒餌場所須通風良好,遠離水源、廚房、畜圈和禽舍。
(4)東莞滅鼠公司配制毒餌人員須經過專門訓練,配制時必須有二人以上參加。操作時應站上風向,穿工作服,戴口罩、手套,不許吸煙、 喝水、吃東西。晾曬毒餌應有二人看管,配制毒餌的一切器具應專用,用后要反復洗刷干凈,毒水應深埋。工作結束時要洗手、漱口、洗臉,更換工作服和鞋。
(5)投放毒餌時應深入宣傳,做到家喻戶曉。投放前,嚴格管好家畜、家禽。滅鼠剩余的毒餌應妥善保管,以防誤食。
(6)滅鼠中注意收集鼠尸,予以深埋或焚燒,東莞滅鼠公司應避免污染環境及發生二次中毒。
(7)發現中毒患者,應立即催吐,迅速送往醫療單位對癥治療。